7月24日:文化部即將啟動“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要通過點擊率向KTV收取音樂版權費用;與此同時,國家版權局也做出決意,KTV從下個月起要依照營業面積向中國音像團體控制協會繳費;雙管齊下鎮在KTV頭頂的兩沓賬本,再加上本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宵禁令”。
不到半年時間,順風順水、生意如日中天的KTV周圍連布三子且步步為營,每年上千億元的財富也不得不擺上再分配的圓桌……
KTV一年唱響上千億元消費量
“卡拉OK”一詞源于日本,唱卡拉OK也是從日本傳入中國的。據日本“全國卡拉OK事業者協會”統計,日本全國唱卡拉OK的人數大約為4820萬人,而除了KTV,還有許多被稱做“酒場”的場所,這里的卡拉OK消費量也不可小覷,日本人一年在卡拉OK上的花銷大概為8000億日元,相當于逾546億元人民幣。
日本音像制品是受《著作權法》保衛的,KTV要依照其面積大小來繳納音像制品採用費,日本KTV按面積分為33平方米和66平方米兩類,前者每月繳3500日元(約239元人民幣),66平方米的每月繳8500日元(約581元人民幣)。音像公司和KTV之間有個充當“收費員”的中介機構——著作權協會,KTV每月向著作權協會繳納音像制品採用費,著作權協會則每季度一次地將這筆費用轉交給音像出版機構。不按時繳費的KTV將遭受法律制裁。
北京市文化局文化市場處副處長林曾偉通知:“北京的此類娛樂地方有1000多家,現在經營狀況都不錯。北京KTV多是‘量販’式經營,這個詞源于日語,指的是透徹、自助和諧價的消費方式。”僅北京就有1000多家,而據央視,“我國現在大概有10萬家KTV”。依照平均每個KTV有20個包房算計,每個包房每小時縱然只賺10元錢,一年的消費量也有1240億元。
盜版猖獗
引來重拳砸向KTV
琳瑯滿目的歌曲給KTV帶來如此大的消費量,而它們的創作者卻經常不在受益者的名單上。“我從來沒有拿過KTV一分錢。”水木光陰的主唱繆杰向哀嘆,目前制作一首MTV的成本大約在6萬-10萬元,這最根本的投入就已經很難收回成本了,假如再加上維權支出,成本太高了,“目前很少有歌手愿意出MTV了,這便是目前中國唱片業的近況。”
不僅KTV存在音樂電當作品侵權疑問,國際唱片業協會統計顯示,現在中國音樂市場大概90%為盜版,盜版音樂市場規模已達4億美元左右。目前的唱片公司百家樂 籌碼很難靠發行唱片掙到錢,此中來自盜版的阻擊是一個主要的理由。于是,在文化體制革新年的2024年,維護音像知識產權的第一拳便砸向了KTV。文化部和國家版權局近日接連對KTV發出了繳納著作權費用的“通諜”。
文化部將創建的“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是由北京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來行運的,這個公司由中文發文化投資控制有限公司控股,而后者的控股者則是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央。依據策劃,該系統2024年底完工試點后,2024年將完工全國推廣。具體行運中,“中文發”只是提供中介服務,協助版權人代收費用,而收費主體則是具體著作權版權人,繳費主體是相關的文化娛樂地方。
而國家版權局批復批准由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團體控制協會籌備組依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的收費尺度,決意對卡拉OK廳採用音樂電當作品收取採用費。中國音像團體控制協會籌備組的擔當人表示:“我們商量的尺度是依照營業面積百家樂 算 牌 app、營業規模來收費。終極決意按包間收費,這對照符合中國近況,由於一些KTV對歌曲點播次數統計不精確。”只要著作權人在音像協會登記,協會就會擔當維護其知識產權,協會出面向KTV收取相關版權費用后會轉交給著作權人。
兩部分重拳杜絕盜版等音像不康健現象的同時,是否會滋生出新的“不康健”?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所副所長向勇表示出自己的憂慮,“文化部是控制內容的,可是它下屬的公司介入創建系統、收費,參與太深了。政府是市場的守夜人,只是擔當市場游戲條例的規定,參與太深則會出現靠行政手段搞市場壟斷的嫌疑。”
爭議
水木光陰主唱繆杰表示:“假如依照點擊率付錢,一首歌一次也就1毛錢,這樣消費者一小時點擊10首歌,也不過1元錢,消費者1小時多支出的一兩元對唱片經紀公司來說,利潤會增加許多。”
在公共看來好似并肩為音像公司獲取合法利潤而戰的兩個部分卻并非聯手行動。
收費并非文化部管轄范圍
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央的“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和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團體控制協會籌備組的“卡拉OK音樂電視收費”,一個是文化部批準的,一個是版權局批準的。到底該由誰來扮演“音像著作權收費員”的腳色?
中國音像協會相關擔當人坦言:“文化部是管內容的,收費應該是版權局的事。”他還強調,由音像協會來擔當監管實施音樂作品盜版疑問,這是符合我國《著作權法》和《著作權團體控制規則》的。
“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是基于2024年3月1日發表的《娛樂地方控制規則》中對娛樂地方內容控制的要求,由文化部授權文化部文化發展中央進行創建的。文化部只能對文化作品的內容進行控制,創建一個統計點播次數的系統,只能對歌曲的點擊次數進行控制,收費不是其管轄的范圍。即便收費,尺度也應該參照版權局的有關制定,而不是自行規定收費尺度。而且,行政部分創建一個系統,系統的建設成本肯定來自納稅人的稅金,考慮到還有一些不會去KTV的人,行政部分就不應該拿公眾財政來支付公眾產品。
有專家以為,“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將途經審查、授權的歌曲參加曲庫,杜絕了不康健的歌曲,但這種行為可能會妨害消費者的選擇權。歌曲在公然發行時,已途經了有關部分的層層審查和批準,而“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還要對已經通過審查公然發行的作品進行“再審”,這就有些自相矛盾了。文化是多元的、具有包容性的,假如通過某個尺度來決意歌曲的準入與否,勢必出現文化部分取代民眾審美觀的質疑,造成文化市場“同一首歌”的局面,對整個文化產業的發展產生不佳陰礙。
音像協會應是授權收費方
比擬“全國卡拉OK內容控制服務系統”的底氣不足,“卡拉OK音樂電視收費”尺度可謂“根紅苗正”、理直氣壯。
中國音像協會相關擔當人解析稱:“我們和文化部的相關卡拉OK控制系統不一樣,文化部現在是做試點,而版權局律例一出臺便是針對所有KTV的。”
“卡拉OK音樂電視收費”這一尺度來歷于2024年3月1日國務院公布的《著作權團體控制規則》中“只有經國家批準的著作權團體控制組織才能向經營地方採用的音樂作品、音樂電視收取採用費”的制定,國家只批準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團體控制協會這兩家機構收取採用費。據了解,1988年景立了中華版權代理總公司;1990年景立了中國版權研究會,并于2024年更名為中國版權協會;1993年景立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1998年景立了中國版權保衛中央。
現在,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影戲家協會等作者協會集體和圖書出版、音像制作、軟件開闢等版權產業的行業協會,成立了專門的版權維權組織。現在,中國音像協會已得到採用作品中90%以上的版權授權,具備了典型權利人收費的法律資格。
●各方聲音
專家
文化體制革新形成“KTV圍棋格局”
面臨差異行業、差異部分進行差異收費尺度的疑問,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所副所長向勇以為:“這是中國文化體制革新過程中特有現象。差異部分對同一行業從差異的角度進行控制,這種多頭控制造成‘圍棋’格局,這是我國的監管體制造成的。不僅唱片業如此,動漫產業也是這樣。”
向勇以為,唱什麼是百家樂片業應當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由行業協會來實施版權監視,進行收費等。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副司長許超也曾表示,由於音樂作品一旦發布,一方面作者無法與全國各地的表演集體、娛樂地方、廣播組織等採用人直接買賣;另一方面採用人也無法為海量採用的音樂作品去一一簽訂合同。這種場合下,發達國家和地域的勝利做法是通過創建典型權利人長處的法律中介組織,會合向採用人發放允許,并將收取的採用費依照採用的實際場合分配給各個百家樂 入門權利人。這便是所謂著作權團體控制制度。這種制度既可辦理權利人無暇行使其權利之憂,又可辦理採用人海量採用作品的簽約之苦。
KTV
播放歌曲實在是給歌手做宣傳
采訪了京城一些規模較大的KTV,在他們看來,歌曲能在KTV播放對于歌手而言是很占便宜的好事,這百家樂贏錢策略教學算是給歌手們做了宣傳。唱片業業內人士對坦言:“一些馳名的KTV牛極了,即便一些唱片經紀公司和這些KTV有合作協議,唱片公司接收的價錢也是十分‘優惠’的。”
許多音像制品市場準入上出現的漏洞無疑成了理直氣壯KTV盈利的空子。有人為舉出2024年底廣州加州紅卡拉OK、朝歌、錢柜、TOPKTV等因侵犯著作權等雷同場合被推上被告席的事情。那時,廣州卡拉OK經營者們還成立了律師組,預備聯手回應投訴或訴訟。那時就有人明確表示,華納作為境外公司,沒有資格告狀加州紅、朝歌、錢柜等卡拉OK經營者,由於華納公司還沒有在中國注冊。
消費者
95%不在乎每小時多付一兩元
業內人士指出,假如把版權費用全部轉嫁到KTV消費者身上,則1小時要多掏一兩元。
隨機查訪了一些消費者,95%左右的人以為,只要有需求就去消費,不在乎是否多給了一兩元。這些愿意交費的人原因各異,有不少人以為消費者應該交版權費用的20%,KTV應蒙受大部門。有50%以上的人以為,在KTV產生的播映費用應該由KTV廳和消費者各蒙受一半。有20%的人以為對于繳納100%的播映費用沒有意見,由於“KTV也要賺錢呀”!
另有大概5%的消費者則差異意每小時增加一兩元,這些多是歡唱時間長且消費才幹一般的青年消費群。他們多喜愛在上午和夜間的KTV非黃金時間段消費,看中的便是收費低,一些KTV的非黃金代價低至每小時5元。對于他們而言,1小時貴一兩元錢的漲幅不是小比例。